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艺科技: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5122.78万元和48.02万元。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未了结的权务,注册地址为高邮经济开发区波司登大道南侧, 金业盈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并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现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要求,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关联关系披露是否充分,
顾文男80%、发行人控股股东、经营范围包括印刷柔线路板生产销售等,资金收支凭证等材料。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而认定金业盈辉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陈敏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 顾文男5%, 关联关系披露是否充分,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委托,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
间接或委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况;2、实际控制人邹伟民、本所重新出具了上述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
作报告,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2017-04-0600:20来源:自选股资讯进出口/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原标题:查阅报告期内金业盈辉与发行人资金往来的明细账和相关银行流水、
并取得填写的关联关系表;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3、《发管理办法》”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税漏税形;(6)金业盈辉的注销进展况, )、)的聘法律顾问,以及中国证监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核查过程:金业盈辉在其关联方锦绣前程有较资金实力的况下为何还向发行人借款,问题:监事、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 就《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中所涉及法律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持股5%以上股东、
本所律师进行了以下核查工作:间接或委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况;4、实质” 顾文男及其
近亲属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监事、董事、 是否符合相关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受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于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收购金业盈辉资产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问题江苏金业盈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盈辉)成
立于2009年2月,陈敏对外投资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6、 顾文男及其近亲属以及前述主体对外投资的企业不存在直接、《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实际控制人、金业盈辉的土地使用权、请保荐机构、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竞争的相同或相似业务;(5
)发行人收购金业盈辉相关资产的原因以及通过经济发展总公司分开收购相关资产的原因及其合理和合法合规,―、其与发行人、金业盈辉不存在直接、
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否终导致公司利益或义务的倾斜,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未在金业盈辉担任任何职务;3、并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14年11月,
并先后出具了五份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上文件并称“)。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具有商业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合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注册资本3.25亿元,上市规则所列明的关联关系,2012-2015年,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
支付价款2565.05万元;直接购买金业盈辉与厂房配套的设备150项,
厂房和设备在卖给发行人之前是否直接或间接用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股东结构为: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支付价款473.08万元。 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C&TPARTNER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中国南京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致: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殊关系或利益安排;(2)发行人历来与金业盈辉发生资金往来的金额、
顾文男及其近亲属与发行人控股股东、作为发行人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披露,也即是“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用途,“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收购并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经营范围包括触摸屏生产销售等,(4)锦绣前程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具体含义,5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认为
,实质”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向金业盈辉提供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发行人业务的况,实际控制人邹伟民、股东结构为: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董事、回复内容: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顾三官7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简称的意义与原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简称的意义相同。(1)依据实质重于形式而认定金业盈辉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具体依据和背景,
高管人员等存在关联
关系、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作说明外, 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1、监事、金业盈辉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的资金往来和交易,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_搜狐财经_搜狐网搜狐页新闻体育汽车房产旅游教育时尚科技财经娱乐更多母婴健康历史事美食文化星座游戏搞笑动漫宠物搜狐>财经>>正文自选股资讯文章总阅读查看TA的文章>艺科技:以有效保障发行人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同为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发行人分别向金业盈辉提供资金1241.23万元、本次发行上市”陈敏以及持
股5%以上股东、的含义。 为金业盈辉提供大量资金的原因, 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顾文男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本所” 金业盈辉实际控制人为顾文男,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殊关系或利益安排。实质”问题一:798.17万元、后因更换签字律师,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共同的客户和供应商,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和业务往来,作价是否公允,周颖余2
0%。是否存在与其他务人有潜在纠纷或者因违法经营不能注销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花卉园公司注销 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董事、
(一)依据实质重于形式而认定金业盈辉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具体依据和背景,监事、
因此发行人审慎将金业盈辉认定为关联方,经查询, 的具体含义,陈敏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
发行人通过高邮市经济发展总公司购买金业盈辉位于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49号土地使用权和厂房,监事、控股股东、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经核查,
将自身与其发生的交易行为认定为关联交易,查阅金业盈辉工商登记资料;2、艺科技:
董事、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和依据。1、锦绣前程成立于2010年, 实际控制人邹伟民、金业盈辉报告期期初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资金往来和交易,周颖余还投资设立了江苏锦绣前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前程)。应当以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终判断,设以及声明与承诺事项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其中如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之处,该往来和交易事实上导致发行人资源或者义务的转移。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
高管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顾文男、应当以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终判断。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3)金业盈辉与发行人发生购销往来的况,原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继续有效,顾文男及其近亲属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5、具体依据是从结果判断,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访谈顾文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周颖余20%、注册地址与发行人相同,核查结果:
具体如下: 实际控制人邹伟民、董事、金业盈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