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至(七)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审计报告”)聘请的法律顾问,行政法规、原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日期:)。
名称、) 、
缩略语,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和《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准确,
本所” 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2017-09-20)_金逸影视(002905)个股公告-金融界用户名: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牛生个股问, 金逸影视:5秒注册忘记密码短信服务每日理财快报手机金融界官方微博设为页加入收夹页财经股票大盘个股新股行港股美股基金理财金银行保险募信托期货博客论坛爱股优车优房优品科技我的金融界金融界股票行热门推荐: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2013 年度、发行人”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关于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进行了充分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17-09-20附件下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5-10-1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致:精准掌握买卖点大宗交易千股千评行页大盘指数沪深市场涨速排行盘中异动快速选股概念股排行资金流向基金行港股行美股行近访问股票/基金资讯股吧--全部--沪深基金港股上一条下一条金融界页>行中心>金逸影视>个股公告>正文金逸影视深圳:(002905)行报价盘口分析市场异动资金流向加入自选股--(-%)当前价当前价当前价个股概览深度分析大单分析盘口分析资金流向龙虎榜单市场热度财务状况重大事项驱动事件大宗交易融资融券限售解交易数据明细统计大单统计分价统计分时统计资金成本交易提示资讯公告个股资讯个股公告机构评级个股研报基本资料公司概况业绩预告分红送配高管人员股本股东股本结构十大股东流通股东限售股东高管持股基金持股股东户数财务指标核心指标资产负表摘要利润分配表摘要现金流量表摘要财务报表资产负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营业务业绩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其他关联方往来公司章程配股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个股公告正文金逸影视:《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 )、)、 由于发行人将本次发行上市申报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调整为 2014 年 12 月31 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完整,2012 年度》(以下简称“公司”
)、)、
密码: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或“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所发表的结论意见合法、)、)申请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关于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e空港新城公司注销 与其在本所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 ),《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审计基准日调整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公司新况的相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本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以下简称“)和发行人相关况,
《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以下简称“不存在虚记载、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至(七)披露的内容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补充。规范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本着审慎及重要原则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根据发行人的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出具的 XYZH/2014SZA1001-2 号《广州金逸影视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本法律意见书不再重复发表意见。 除别说明者外,本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准确、
对于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 一、对本所原法律意见书和律 5-10-2 法律意见书师工作报告、